粘土开采办理

粘土开采办理

粘土开采办理成国土资字号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砂、石、粘土矿开采点: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多发期。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乱采滥挖砂石粘土容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和山体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及河道安全事故,砂石粘土矿区汛期安全生产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制止无证乱采滥挖砂石粘土矿的违法行为,消除砂石粘土矿区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现汛期砂石粘土矿开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砂、石、粘土属矿产资源,地表或者地下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砂、石、粘土矿产资源。二、开采砂、石、粘土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凡在县辖区内开采砂、石、粘土资源的,必须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采挖。在河道内采挖砂、石和粘土必须取得河道管理部门。

粘土开采办理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砂、石及黏土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采、加工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及黏土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开采、加工砂、石及黏土,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第四条市国土、水务、环保、工商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开采、加工砂、石及黏土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开采审批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国土、水务、环保等部门,编制《石嘴山市砂石土资源开采规划》,在平罗县大水沟、大武口区大武口沟、阴历沟,惠农区二道沟、王泉沟设立建筑用砂开采区;在大武口区大风沟、惠农区柳条沟设立建筑石料开采区。《。

粘土开采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粘土资源开采管理的通告近年来,随着我县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水利及教育卫生文化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实施,工程砂、石、粘土资源用量日益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区域内砂、石、粘土资源管理,制止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保护地质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加强砂、石、粘土资源开采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砂、石、粘土属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侵占、破坏。二、开采砂、石、粘土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环保等法律法规,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三、开采砂、石、粘土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凡在县辖区内荒滩、河道等地域开采的砂、石、粘土。

粘土开采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耐火粘土和萤石是可用尽且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近年来,一些企业对耐火粘土、萤石过度开采和生产加工,导致资源保有储量快速下降,环境污染严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必要从矿山开采、生产计划管理、税收、环保、产业准入、出口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缩减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量和生产量。经国务院批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开采和生产总量限制对耐火粘土、萤石实行开采和生产双重总量控制,使开采量和生产量逐年有所减少。国土资源部下达耐火粘土高铝粘土矿产、萤石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分地区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将相关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应的矿山开采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年度生产总量指令性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分地区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生产指令性计划下。

粘土开采办理上海市砖瓦粘土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程序[点击数:发稿]一、行政许可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下简称《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二、受理范围本市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等从事砖瓦粘土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以下简称:“开采企业”)。三、基本条件砖瓦粘土开采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下通称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粘土开采办理你局《关于办理砖瓦粘土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阜安监管号)收悉。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关于贯彻〈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一号和《关于开展网上申批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审函号),砖瓦粘土开采企业申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你局审查合格,企业通过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我局设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制证。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共印份。

粘土开采办理索引号:-主题分类:政府规章文件-房屋土地附加码:-发布机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文日期:名称:关于规范砖瓦粘土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津国土房矿号主题词:提出了关闭不合格砖瓦粘土矿的五个条件,(一)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二)距离高速公路、省道国道、铁路两侧千米以内的;(三)位于城镇居民区附近、污染环境的;(四)在砖瓦粘土矿矿区范围内无粘土资源的;(五)存在土地权属纠纷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规范符合条件的砖瓦粘土矿,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内容全文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蓟县地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号)和市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规范砖瓦粘土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在年月底前全部关闭。(一)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

粘土开采办理基本案情:该案件源自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位于某主干公路沿线两侧。经调查,大坨砖瓦厂、日月鑫砖瓦厂和齐佳砖瓦厂在采矿许可证均已过期并被注销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粘土资源生产红砖,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法》第三条之规定,属非法开采行为。查办过程:年初,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主干公路沿线三家砖瓦厂非法开采粘土,执法人员于、分别对大坨砖瓦厂、日月鑫砖瓦厂和齐佳砖瓦厂下达了《关于关闭主干公路沿线砖瓦厂的通知》,但该三家砖厂以承包合同未到期为由,无视关闭通知要求,拒不停产。其后,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停工,并依据《矿产资源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于采取行政手段现场进行强制制止,依法对三家砖瓦厂暂扣运输和生产工具,并于对大坨砖瓦厂和日月鑫砖瓦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对齐佳砖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三家砖瓦厂立即停止开采砖瓦粘土。为彻底治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粘土开采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三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号令)经三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年第号公告)第五条、第二十二条、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一)新办采矿权登记应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含图片、文字)或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份、环境影响报告或环境保护措施原件份、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原件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认定意见书原件份、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份、矿区范围图(比例不小于:)(加盖申请人印章及编制单位红色印章)原件份、复印件份。矿山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意见原件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开户银行帐号及资金、技术、设备条件证明材料原件份、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书原件份(二)采矿权变更登记提交(范围、工作对象、名称转让)应提交: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份、所在地乡镇政府意见原件份、营业执。

粘土开采办理根据国务院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对射阳湖镇黄荡村等宗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情况及出让金起始价:序号矿区名称出让矿种矿区范围平方米资源储量立方米开采深度(米)坡度比采矿权出让金起始价出让期限(年)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夏集镇双塘村砖瓦用粘土夏集镇虹桥砖瓦用粘土泾河镇钱庄村砖瓦用粘土.望直港镇兴旺村砖瓦用粘土.黄塍镇徐甸村砖瓦用粘土.柳堡镇芦东村砖瓦用粘土.西安丰镇苗圃村砖瓦用粘土.小官庄镇石先村砖瓦用粘土.射阳湖镇黄荡村砖瓦用粘土.安宜镇北闸砖瓦用粘土安宜镇西柳堡砖瓦用粘土范水镇新阳村砖瓦用粘土范水镇宋埠村砖瓦用粘土.范水镇郎儿村砖瓦用粘土二、竞买条件:我县境内砖瓦生产企业(门以上轮窑及围窑)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三、挂牌加价。

粘土开采办理条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规范本市粘土资源的采矿权出让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矿权出让,是指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以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向采矿权人有偿授予采矿权的行为。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粘土采矿权出让应当符合《嘉兴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并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粘土采矿权应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粘土采矿权出让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第六条拟出让的采矿权应当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采矿权出让的依据。第七条采矿权受让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确认。第八条采矿权拍卖或招标出让应先拟定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实施。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出让。

粘土开采办理收费标准: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元(并按批准的服务年限计算)。采矿登记费、变更费:大型矿山元,中型矿山元,小型矿山元,变更换领采矿许可证收费元。采矿权出让价款:按挂牌成交确认价格收取。受理窗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文件(甘国土资发号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肃省采矿权有偿延续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采矿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国土资发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