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采石场情况汇报

塘里洋村民委员会:关于你村申请开办临时采石场以支持治溪改造工程的情况,我村已悉。岙底陈溪作为童燎水库的入库溪流,溪床砂石堆积严重,溪岸长期缺乏有效加固。为提升溪流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确保童燎水库水质安全,村两委决定集资对岙底陈溪进行整治改造,此项目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为民工程。镇政府对此表示支持,并已于年月向市水利局提交报告,获得批准立项。请你们尽快按照市水利局批准的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鉴于工程所需石料,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村在峰筒岩山设立临时采石场,期限为六个月,石方量达到万方。接到此文件后,请立即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采石场的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附:关于整治溪流工程需开办临时采石场的申请报告二四年十二月二日主题词:治溪采石批复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经济工业局、林特局、水利局、环保局杜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根据县政府要求,工商局联合市场管理股、工商所等部门,在镇政府的指导下,与国土、安检、派出所、水利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于近期对镇域内采石场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无证非法开采现象严重。尽管近年来对全镇采石场和采沙场的整顿规范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大部分采石场未能按照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占用水土资源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本次检查共发现非法采石场若干处,从业人员若干人,以大理石为原料的石材加工销售户若干人,但所有石材开采经营户均未办理相关执照。主要设备包括装载机、空压机、碎石机和三脚架等。

关于隆回县三阁司镇石马采石场年产万吨碎石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将进行环保审批。为保障审批的严肃性和透明度,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产万吨碎石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三阁司乡石马村建设单位:隆回县三阁司镇石马采石场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原址为三阁司苗圃采石场,现根据产业政策进行改扩建,产能提升至万吨/年,并更名为石马采石场。项目周边环境如下:东北方向约米处有居民区,北面是石马水库,西面是进场道路及石马砖厂,西南面和南面为荒地石山,南面为矿区。项目预计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部分,占地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宿舍楼、改扩建原采石场的开采区、加工区、产品堆放区、弃土场,以及建设配套的辅助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开采加工碎石的主要原料为石灰岩。在建设和运营期间,项目将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

金溪县环境保护局致陈坊乡涂坊采石场:关于《金溪县陈坊乡涂坊采石场年产万吨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如下:一、项目位于陈坊乡涂坊,总投资额,规模为年产万吨石料;二、批准金溪县陈坊乡涂坊采石场的年产万吨石料生产项目;三、贵单位须遵循《报告表》中的环保标准,包括控制开采和加工过程中的噪声排放,碎石作业时必须加水以减少扬尘,防尘废水需处理后再排放,确保周边居民生活不受影响。项目投入生产前,需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生产。此批复仅适用于既定生产规模和开采地点,若内容有变,需重新申请环保审批。中午至晚上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作业;四、请金溪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日常监管。

上栗县地矿局于年月接到萍乡市国土资源局转来的信访件,关于龙王洞采石场请求停止刘春良采石场越界开采的问题。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派遣执法监察大队进行现场核查,并委托萍乡市征地事务所矿产地质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实地测量。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我们与安源地矿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及测量人员一同前往安源区青山镇源头村龙王洞九组进行实地勘测。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刘春良采石场位于青山镇源头村,于某年由市局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法人代表为刘春良。该采石场年生产规模为万吨,矿区面积约为.平方公里。该场与萍乡市龙王洞采石场相邻,两场西北方向相距.米,东南方向相距.米。实地勘测结果显示,刘春良采石场已越界开采立方米,其中在萍乡市龙王洞采石场内越界开采立方米。越界开采量折算总价值为.元整,按市场片石销售价元吨计算。针对刘春良采石场的越界开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提出以下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