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

近日,湄潭县安监局组织全县非煤矿山业主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流程进行培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湄潭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会议重点学习了国家局发布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以及省安监局、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会议强调,各矿山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开采的相关规定作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是非煤矿山合法开采的关键证照,申报期限为前、后,未取得或未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将一律被关停。考虑到湄潭县多数矿山业主对申报流程和资料准备不熟悉,会议提供了充足时间,由监察一股股长胡仕才对业主进行培训,并针对各矿山的具体情况提供指导。

广西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旨在逐步改善矿山"多、小、散、差"现状,遏制非法开采。至年年底,计划关闭矿山,包括整合矿山,以降低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尽管广西近年事故减少,但仍有大量矿山存在,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众多,小型矿山占比高,安全隐患依旧。依据《方案》,以下情形的矿山将被关闭:未合法获得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照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者;从事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非法活动且不进行整改者;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规定者。

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因存在安全隐患,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规范、高压电缆线违规铺设、配电箱缺乏防雨设施、高炉炉门漏水等问题,被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总队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公司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监察执法总队将依法立案查处。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总队作为自治区安监局行政处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核查举报案件,立案查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自今年运行以来,监察总队已立案查处多起案件,罚款总额超过自治区安监局自成立以来每年的总和。总队还对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累计罚款数额显著。监察总队坚持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察。

省安监局近期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调需强化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以预防及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文件要求,采石场需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持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放的采矿许可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采石项目,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小型采石场,必须由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依照规定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通知还规定,相邻采石场开采区域的最小间距应不少于规定米数。新建采石场必须遵守现有规定,若未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标准,将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涉及采石场承包的穿孔、剥离、铲装及场内运输等作业单位,需持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西安日报记者吉卫华报道。

《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方案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至月底完成。目标是今年底,全省非煤矿山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实现安全标准化。方案强调,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防止关闭和废弃矿井重新开工。此外,需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非煤矿山年度死亡控制考核目标。对秩序混乱、条件差、管理不善、缺乏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进行重点整治。持续整治乱采乱挖、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整顿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将一律关闭取缔。

清涧县针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近日发布了九项管理规定,旨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采石场实施安全监管,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审核采石场布局,对不符合开采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采石场选址应避开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安全隐患区域,否则不得进行生产审批;采石场需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火工品使用证和爆破证才能使用火工品,并确保运输、供应、保管等环节的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指定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需购买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安全合同,并签订详细的权责书,公证后备案;采石场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雨季来临,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再次受到关注。据烟台市安监部门消息,烟台市将增强矿山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大雨天气停产撤人和调度员应急处置权等规定。对于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将暂停办理批建和延期手续。在开采机械方面,烟台市将在年底前完成国家规定的淘汰和更换任务。此外,年内完成禁用设备的淘汰和推进"五化"建设,成为非煤矿山监管的关键举措。市安监局局长张建生指出,烟台市将推动大矿兼并小矿,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对于存在多个开采主体、规模小、相互影响的矿山,将强制进行资源整合重组。同时,对于安全间距不达标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将不再批准新建设和延期手续。在矿山密集的县市区,将成立专门的集团公司,负责辖区内的矿山统一管理。在安全标准化建设方面,烟台市要求大中型矿山和省属以上矿山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并推动员工标准化作业。矿山开采管理也将进一步强化。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期针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市县监管不力,存在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建设行为。具体问题包括: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对无证非法生产或未经安全"三同时"审查的生产建设行为查处不足,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收回过期《采矿许可证》的采石场继续非法生产,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影响矿山安全。此外,部分采石场未按分层要求开采,导致矿山开采面产生高陡边坡;爆破作业不规范或安全距离不足,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有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执行安全生产措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规定,非煤矿山需在年底前向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矿山安全督察组,对格尔木地区的昆仑宝玉石公司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目前,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已提交办证申请,其中部分企业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勘查大队钻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已获相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然而,部分露天采石矿存在安全隐患,如施工管理混乱、现场无指挥、粉尘超标等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格尔木市宝玉石公司采石场岩体破碎,存在坍塌风险。格尔木市安全监管局已向昆仑宝玉石公司采石场和西湘水泥厂下达整改指令,要求停产整顿。未通过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被停产,并由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信息来源:西海都市报。

年产量不足万吨的露天采石场若无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不得进行生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若违规发放许可证,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若企业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受到严厉惩罚。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至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地址:南一路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大院)提供意见和建议。《办法》规定,江西省内所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若非煤矿矿山存在以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将无法获得许可证:地下矿山安全出口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大面积采空区未采取监控措施;重大水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机械通风、提升运输设备未经检测合格;矿山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符合"三同时"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高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钟山区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近日召开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立了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去年区乡镇企业局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了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了多次安全专项整治,共发现安全隐患若干条,并向企业发布了整改指令书,整改效果显著。全区事故发生数量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政府指标以内。今年,为确保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全区将围绕科学发展观,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目标是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针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距离问题作出复函。复函中指出,小型露天采石场需遵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此外,针对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请示,复函还提到,小型露天采石场与周边其他生产生活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也应依据法律法规执行。

河南省近期发生两起矿山安全事故,分别为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火灾和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为吸取教训,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紧急通知,强调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并迅速启动大检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以事故为鉴,迅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企业须停工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合格并经验收恢复生产。同时,对其他隐患也要限期整改。此外,要求企业查明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和采空区情况,制定防井下水灾、火灾、爆炸、地表塌陷等安全措施。通知还规定,要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包括对井工开采矿山进行机械通风、提升、防水、防火、防爆炸、防地表塌陷等专项治理。

江西省近日发布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并向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反馈。该《办法》明确了江西省内矿山企业必须满足的安全条件,包括地下矿山安全出口符合标准,大面积采空区有监控措施,重大水患有防范措施,机械通风和提升运输设备需经过检测合格,以及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高度、边界安全距离等均需符合国家标准。此外,年产量未达万吨的露天采石场亦不获颁安全生产许可证。(记者徐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