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样间安全管理规程

本规程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含现场混装炸药及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了总则、综合安全管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场所、运输储存、试验销毁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科研、检测单位也可参照执行。规程英文名为"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ivil Explosives"。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民爆器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东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起草人员有杨祖一、张利洪、肖月华、高晓莉、秦卫国、乔枫革、王建国、王春乐、曹晓宏、马福民、尹利、韩永宏。规程中强制性要求部分为本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制定遵循相关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管理。起草单位为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碎样间安全管理规程如下:一、操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佩戴防尘口罩,确保个人防护,并开启通风防尘设备。二、启动破碎机前,必须确认破碎腔内无矿石,空载启动至正常转速后方可加入矿石。三、破碎机运行中,严禁用手触摸内部矿样,不得开启密闭防尘系统。应定期检查风道、风橱,确保通风良好,并进行粉尘净化处理,避免粉尘污染环境。废弃矿样应作为工业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维护环境卫生。四、破碎机进料时,需按照机型规格进行,禁止加入大块矿石,以防卡机或矿石蹦出伤人。五、破碎机和三头研磨机运转时,禁止进行清理或修理。六、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每班次需清理机械设备、工作台桌及地面。地面应经常洒水以防粉尘飞扬,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定期清扫通风橱内部和风道灰尘,清洗地面,确保工作间整洁,防止粉尘二次飞扬。七、使用破碎机和三头研磨机前,必须先检查电源线路和机械设备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操作程序操作。

办公室安全管理——安全用电规定一、制定目的为确保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与舒适,加强用电管理,促进安全、合理用电,遵循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用电活动。三、具体规定办公设备使用:所有照明灯、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等设备在非使用时应立即关闭。严禁在办公室内私用高功率电器,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管理:根据光照变化和实际需求,合理开关照明设备。白天原则上不得开启照明,特殊情况下如雨雪天气例外。离开办公室时应确保所有灯光关闭,人少时减少照明设备使用,避免"长明灯"现象。空调使用:严格遵循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开启空调制冷,温度不得低于设定值;冬季室内温度低于设定值时开启空调制热,温度不得高于设定值。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窗户。离开办公室:确保所有电器设备关闭,以防安全事故发生。